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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2011高招录取结束不再补录
来源:大众网-生活日报 2011-5-3 9:57:41 【字体:小 大】

招生中,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,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。录取工作结束后,高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。

据悉,今年,我省高校招生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,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。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体检符合要求、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,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,并负责对调档范围内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。

未经教育部批准,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,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。对肢体残疾、生活能够自理、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,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,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。按照规定,录取工作结束后,高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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